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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未就业先毁约引发不同声音

[日期:2010-03-23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“目前有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,但我已经签了三方协议了,想毁约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?!”一位网名为一笑解千愁的应届毕业生在论坛中留言道。时下临近毕业期,笔者注意到,各高校的就业版都非常活跃,有不少高校论坛上还出现了讨论毁约的帖子。

 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,然而一边是就业难,另一边却是不少大学生为了追求更好的就业机会进行“毁约”。时值2010年应届生毕业求职的高峰时期,这种未就业先“毁约”的现象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。

  ●新闻现象●

  ●毕业生毁约现象暗流涌动

  在某所高校论坛的就业版上,关于毁约的帖子一出现就引发了关注,不少学生在上面纷纷留言。一时间,舆论呈现两边倒的情况。一部分学生认为,还未就业的“毁约”是大学生应有的权利。

  网友HelenY留言道:“找工作是影响人生的一件事,很多同学前面担心找不到草草就签了,但是后面又能有更好的机会啊,很可惜,很不值得。”

  “最难的是选择,催着签,你想拖着这个offer都难,关键是我现在的这个offer,不承诺解决户口,还要签三方,就更让人恼火了!”网友Graisp气愤地留言。

  还有网友表示,别的城市的大学生有毁约的机会,那么这种机会应该是平等的,Robinares留言道:“我碰到上海很多同学,之后都可以违约换别的工作,成本也是付出的,就是违约金,复旦,交大,上财的都可以,学校根本不会为难,公司的话有waitinglist,有差额体检,再不然还有补招——公司是强势,根本不愁招不到好学生,可是学生都是弱势群体——而且造成的是就业机会的不平等。大家同样是学生呀,无语了。”

  但另一方面,也有不少同学认为毁约可能带来的代价太大,并不建议大家毁约。

  在近日举行的一场人才招聘会中,笔者看到某些企业挂出“诚信为先,慎重签约”的警告牌。现场的一位职业规划师向笔者表示,在去年10月招聘会签约的毕业生中,现在提出毁约的近30%。

  笔者随机采访了几所高校的毕业班学生,发现虽然他们一致认为“毁约是不对的”,但出于前途的考虑,如果有更好的机会,多数学生仍选择另觅高枝,甚至不惜花费高额的违约金。

  一个叫“思思”的女生告诉笔者,自己去年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。本以为签了这份合同,以后不用再为找工作奔波了。但是经过一段时间,她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,这时,一位在知名企业工作的朋友想拉她过去一起奋斗,她便产生了毁约的念头。于是她以“出国留学”为借口向领导提出解约申请,经过几番商议之后,她终于以2000元的违约金将自己“赎了回来”。

 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,为应付就业难的问题,很多人都选择做两手准备:考研、考公务员兼找工作。许多考研、考公务员的同学为了稳妥起见,防止失败以后没有落脚的地方,就倾向于先找个单位签约。而等到考试花开结果时,就可以义无反顾地舍鱼而取熊掌了。

  ●各方观点●

  ●学生想法:“就业市场的不平等关系,让我们处于弱势”

  北京大学的高同学认为,如果一个专业的同学里有过毁约的情况,那可能会对其他同学,甚至以后的学弟学妹都有很大的影响,这个单位很可能以后都不会招聘这个学校的学生了,所以,她反对毁约这种行为,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。

  而刚刚参加工作的对外经贸大学的毕业生小许却表示:“就我个人来说,我觉得无可厚非。一方面,在就业市场学生是弱势群体;另一方面既然是市场主体就有互相选择的权利,这是双向选择的过程。”

  “因为就业过程中招聘单位存在时间差,导致我们没有更多的选择,不然将失去这个机会。”北京交通大学的李同学表示,目前的就业形势并不好,所以不少人都会先签订一份工作以防万一,但作为踏入社会的第一步,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价值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。

  ●高校态度:不支持学生毁约

  对于学生们面临的矛盾心情,高校方面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态度,并不支持以任何借口毁约,如果实在需要,也尽量得到用人单位的谅解。如清华大学规定,对于毁约的学生,要在网站上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,还制订了具体的措施,如不再提供三方协议等,而北大、人大、北师大等学校也有相关的政策。

  对此,清华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表示:“如果学生与单位签了三方协议,单位盖了章,而学校没盖,那可以想办法和单位沟通,得到他们的解约函。但如果学校已经盖了章,就没法解约了。”他表示,签约之初学校已经三令五申,要考虑清楚,毁约问题不仅涉及个人道德,还对学校有很大影响。如果每个人都毁约,那会对清华造成没有诚信的口碑。有一些单位都是学校定点合作的,如果毁约,那以后怎么介绍学生过去?

  而北大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表示,如果学生一定要毁约,也尽量得到相关单位的谅解:“最好走的时候找个能接替你工作的同学或者朋友,让公司对他满意,这样他们也会轻松地放你走。其实很多公司都有准备的,即使你不去,他们也不乏后备军。只要缴纳违约金就可以,但一定要拿到解约函,学校才能给你新的三方协议。”

  ●企业看法:可以理解大学生心态,但毁约是诚信问题

  对于学生未就业先解约的情况,北京恒拓金属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李爱玉说道:“其实学生毁约挺‘流行的’,和普通职工毁约‘跳槽’没什么两样,只不过因为是大学生,所以人们会把目光更多的给他们。但每个人都不想放过机会,都有追求更好事物的权利,也都会为了钱和优越的环境而跳槽。”李爱玉表示,签过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如果想“跳槽”毁约,会找各种借口说想要解除合约。其实无论他们怎么说,公司一般不会使劲留人;另外,现在的就业局势是供大于求,走掉一个人才,会有更多的人渴望挤进来,所以几乎每个工作都不是非他不可。

  “公司损失的只是一个潜在的人才,或者影响到公司招聘的节奏。因此,通常为了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,会使用巨额违约金来限制毕业生的毁约。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,本身的资本就少得可怜,如果有一份更好的工作随时给他OFFER,他即使是想走,也力不从心。面对巨额违约金,有些人还是选择履行合同。”李爱玉说道。

  尽管如此,部分人力专家表示:大学生毁约可以理解,毁约并非全是由他们个人造成的,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被动,希望整个社会对他们为什么会毁约多一点了解和关心。

  ●专家建议●

  ●培养成熟的就业观,遵守诚信很重要

  “针对‘毁约’我觉得不应该提倡。”前程无忧市场部经理王剑表示,尽管他对这些学生表示理解,“一方面如果形成这种风气,必然会造成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的不信任感增加,让本来就十分严峻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雪上加霜;另一方面,如果毕业生职场中第一份协议毫无顾忌地被撕毁,对于毕业生职场诚信方面的素质养成无疑会形成很大的负面影响。”王剑指出。

  “其实学生毁约前的求职心理也很正常。”智联招聘高级职业顾问陈宁分析说,一方面在这个就业困难的大背景下,好不容易得到一个OFFER,大多数学生都会“求稳舍等”,决定把握机会。另一方面,现在各公司的OFFER不能同时到,就造成了这种毁约的尴尬局面。每个人心里都有个小算盘,等还是不等?抓住机会还是守株待兔?陈宁说:“很多学生也不想毁约,他们签约的时候只是单纯地想找个稳定的工作。但幸运而又无奈的是,三方协议签好后,有了更大的、更稳定、前途更好的机会,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,这是个不小的考验和诱惑。”

  因此,陈宁建议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,应该拥有更成熟的就业观并且遵守诚信。首先,无论有什么理由,只要不想按照约定工作,就是违约。其次,初入社会经验缺乏,心态要放平和。最后,从签约角度来看,应该更加慎重,尽量避免脚踏两船的现象。从目前调查来看,职业规划对大学生找工作并不是很有用的。从道德层次来说,毁约是有损个人和公司利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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